《驯鹿六季》:回归人类的精神原乡

2018-04-16 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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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现代城市的少年来到大自然之中,刷新了身体和生命的存在感,活着的价值和意义在大自然中投射出耀眼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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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六季》,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著,明天出版社2017年6月第一版,25.00元

当现代城市的少年来到大自然之中,刷新了身体和生命的存在感,活着的价值和意义在大自然中投射出耀眼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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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黒鹤以前的动物小说创作注重动物个体生命自然生长状态,批判人类对自然世界的疯狂侵蚀;那么,这一部《驯鹿六季》在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上,实现了创作思想和艺术表达的稳步突破。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一方面,大自然需要日益强大的人类世界的守护,另一方面,人类生活的现代病更需要大自然来疗治——实现情感、欲望、心灵与精神上的救赎。

《驯鹿六季》揭开了这个天道,自然,是动物与人类永远的精神原乡,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从未走远。

一个现代少年心灵世界的开关,就在一只小小的白色驯鹿身上。

少年在一天下午放学的时候,眼看着妈妈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撞倒,从此,阴阳两隔,少年幸福平静满怀希望的世界被击打粉碎,一下跌入绝望的深渊。他把自己装在一个钢铁般的罩子里,不再说话,不再交流,不再思考,甚至不再生活,希望有一个“蒙太奇”的魔法把自己带回到有妈妈的日子里,他活在从前,把自己与这个世界彻底隔离开来。换句话说,他关闭了自己的世界。

做自然科学研究的爸爸,把少年带到中国北方大兴安岭丛林之中,那里是鄂温克人和驯鹿的家乡。一个寒风凛冽的夜晚,少年迷失在森林中,被老牧人秋鸟发现并收留。老人周围有无数的驯鹿,让少年感觉进入梦中。一天早上,少年昏昏沉沉半梦半醒之间,被一只湿漉漉的东西搅得浑身发痒,那是一只刚刚生下不久的白色小驯鹿,被妈妈遗弃之后,老人秋鸟把它收养在营地,少年给白色的小驯鹿起名海瑟薇,《哈利·波特》里面智慧的猫头鹰的名字,从此以后给海瑟薇喂奶,成为少年每一天最幸福的时刻,少年和秋鸟吃着香甜干硬的大列巴,喝着质地醇厚的鹿乳茶。不久以后,得知小驯鹿的妈妈已经去世,小驯鹿与少年一起在老人秋鸟的关爱下,开始学习森林里的生存课,海瑟薇每一天像狗一样跟着少年在丛林中尽情感受森林、雪海、秋风、明月、大熊、鸫鸟的世界,他们可以进行深刻的灵魂交流。

少年头系红色包头巾,腰里别着猎刀,带着自己的驯鹿在野地里奔跑。有一天,海瑟薇离奇消失了,老人与少年在森林里苦苦寻找也没有找到。半年以后,它突然回到了营地,“不知道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它究竟经历了什么。被套索套住,后来也可能被人类捕获囚禁……”“我轻轻地抱住了它的脖子,这时我才意识到,它的脖颈已经变得如此粗壮。海瑟薇,已经长成为一头大驯鹿了。”“海瑟薇回来的那天我开始开口说话。”是驯鹿海瑟薇和神奇的大自然让少年打开了自己的心扉。残酷的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少年的勇敢、智慧与担当,秋鸟腿部受伤生病时,他用自己掌握的医学护理知识精心地给老人疗伤治病;当母驯鹿生小驯鹿时,他又像妈妈一样熬夜照顾动物母子;当熊来偷袭营地的猎物时,他像战士一样与其勇敢搏杀;当偷猎者布下各种陷阱猎杀动物时,他就像山林的守护神一样……他的生命交付给了大自然,他生命的欢愉也在这种复杂的生活中得到了激发,成长得如海瑟薇一样高大健壮威猛,不只是身体的成长,更是整个人精神和情感的重新出发和确立——责任、义务与担当,成为一个森林英雄。

小说采用了双线互动结构,一条线索是少年从一个自闭症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有独立思想、有责任有担当的男子汉,成长为动物和森林的保护神。另一条线索是小驯鹿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也在与天敌、人类与自然环境的搏斗中,长大成一只强悍的驯鹿。两个主人公都在鄂温克老人秋鸟的关爱下成长。秋鸟的森林经验、动物保护知识以及面对人生的态度,成为少年成长的生命镜像。后来,老人生病,少年开始独当一面之时,遇到了更为严峻的生存挑战,少年不仅很好地运用了老人的直接经验,也反复回顾自己在书本、电视、网络等的间接经验,使少年的成长更有现代意义。当战胜了生存的磨难之后,少年没有忘记对妈妈的深沉思念,他在心灵深处一次次与妈妈进行情感交流,也与自己的内心进行交流,少年战胜自然的过程,也是战胜自我的成长过程。

黒鹤动物小说中的每一个蘑菇、每一缕晨风、每一片树影、每一声鹿鸣……都被他描绘得丝丝入扣、准确逼真,画面感极强,三两句就点染成一组风景画,“在直径不到十米深约一米的小水潭边,栖息着成千上万的白色蝴蝶。溪水边的石头上、水面上的枯木上、水边的灌木丛、包括附近所有的树上,密密麻麻地落满了蝴蝶。它们紧紧匝匝地落满了树枝,将树枝压得很低,几近折断的样子,即使是轻若无物的蝴蝶聚集了太多也会拥有可怕的重量。”黒鹤动用了一切感觉器官,把生命作为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与自然对话交流,发现大自然就是一部永远无法破解的天书,魅力无穷,远远超出人的认知领域,无限神奇,无限美丽。

而对人细微动作行为的不厌其烦的描写,如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一般,细腻准确,比如黒鹤写在森林中行走、穿溪过柳的独特感受,“还有平衡的技艺。在穿越一条条溪流时,尽管并不深,同样为了不弄湿自己的鞋,我也要寻找那些横亘在溪流之上的倒木。那是穿越这些湍急溪流的独木桥,最初我走得缓慢而小心翼翼,但是我发现这样更容易失去平衡,甚至下面流过的水流都让我感到眩晕。所以,穿越的要点就是速度。远远地看到那横在溪流之上的倒木,我就已经开始测算从上面跑过时落脚的位置,如何准确地踩踏,又要避让树干上的枝杈,快速是为了尽量在失去平衡之前到达对岸”。生活就是由这些小体会和小经验构成的,而不是大而空的道理,衡量一部作品的优劣,这些真知识与真经验才是作品的血肉,也最能看出一个作家的艺术功底。

他善于运用第一人称抒情主人公的内视角,使得小说的亲历性和写实感极强,阅读时会随着主人公一起起起落落。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情节,但小说如此引人入胜,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丰富的自然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新奇性和陌生化。知道秋鸟用什么方法烹饪吗?“那个他刚才清洗干净的像袋子一样的东西,我终于看清楚了,那其实应该是狍子的胃。他就用这个清洗干净的胃袋装满了溪水,又将切成块的肉放了进去,然后用随手从附近灌木丛中剥下的树皮纤维充做绳子系住了袋口。他直接将这个装满水和肉的胃袋吊在三角架上,而正慢慢旺起来的火舌直接烧在上面。这是我从未见过的烹饪方式。”这绝对颠覆了现代都市人的生活经验。引起强烈好奇心的阅读兴趣,突破我们原有的生活边际和生命体验。黒鹤笔下的人物主人公,往往不善言辞,沉着冷峻,自尊心极强,内心情感丰富而细腻,有一种灵魂的追求,包括他笔下的动物也都有一种自尊和高贵。

《驯鹿六季》延续了他以前动物小说的写作风格,这种诗意浪漫唯美的格调,又如此不事雕琢自然而然,仿佛是大兴安岭原始丛林中长出来的一件艺术品。这篇小说最大的突破在于把现代生活与原始森林中的生活进行了有机融合,自然森林能够医治人类心灵的创伤,而人类在森林生活时的物质与精神匮乏,又不断被爸爸送来的食品、药品、书籍甚至蛋糕、维生素、篮球鞋填满。作家很好地融合了城市与森林、原始与现代的关系,不再把两者对立起来。少年虽然是生长在现代大都市里的学生,但他不是森林的闯入者,而是森林中的寻梦人,当他在原始森林中遇到秋鸟和驯鹿,他仿佛回到了童年,又仿佛到达了天国,这种如梦如歌的少年生命体验和精神向往,带有人类的精神隐喻。

主人公的少男情怀、作家的中年生命感悟、老人秋鸟的生活经验在小说中交织为一体,少年激情万丈要手斧巨熊的豪气,爸爸把儿子放入森林疗痛的勇气,老人秋鸟临危不惧坚韧包容的大气,又仿佛人生的三个季节,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的生命美丽。如果不反复阅读体会,很难理解作家的良苦用心,“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不知不觉地暗合了康德的美学规则。

《驯鹿六季》告诉读者:“生活在中国北方大兴安岭丛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一直沿用自然的历法,一年只有六个季节。”当现代城市的少年来到大自然之中,刷新了身体和生命的存在感,活着的价值和意义在大自然中投射出耀眼的光。可以说,驯鹿六季既是自然的真实现象,也是少年人生的一种隐喻,从这个角度来讲,少年因祸得福,面对磨难并能战胜磨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少年的人生不是四季,而是六季,如驯鹿孤儿海瑟薇一样,经历了生命的严峻考验,成长为一只白色神兽。小说是不是也在唤醒现代都市人生命的本体意识呢?它揭开了现代人生存的天道——遵循自然规律,才是天道。黒鹤的这种生态思想和生命观,深藏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深邃而饱满,可以说,是一个成熟作家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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